河南郑州年过半百的朱先生因拆迁纠纷陷入一宗离奇的案件。明明通过协商一致、白纸黑字,拿到手的拆迁款1300万。谁知,这笔钱不仅没能让他安度晚年,反而让他“锒铛入狱”。一晃有近4年了,当地法院的审判也是一波三折。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回顾一下这起案件。
案情回顾
朱先生家有一块祖上留传下来的宅基地,占地面积大约0.8亩,2000年,朱先生向村里报备后,在该宅基地上建起一幢5层高的漂亮琉璃瓦房。2007年,他筹集了200多万,又在该楼另一侧建起6层高的楼房,全部用来出租。这两幢楼总面积是1500多平方米。
2012年村里开始拆迁搞开发,根据2013年1月14日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朱先生一家三口都是工人,只有他的母亲是农村户口,只能获得一套200平方米的安置房和74万余元房屋拆迁补偿款。朱先生认为他们一家三口的户口还在农村,这样的补偿不合理,于是拒绝搬迁。
开发商为了加快建设进度,主动找他商谈搬迁补偿事宜,通过多次谈判,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2017年,朱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3份拆迁补充协议,同年7月24日,开发商给他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称,该公司与朱先生签订的那3份协议全部属于公司自愿。2017年7月25日,完成签订相关协议后,朱先生收到开发商的打款,当天收到650万,7月26日收到650万元,总共获得1321万的补偿款。
拿到千万拆迁款后,朱先生“提前退休”开始和朋友相约去各地旅游,准备好好享受一下人生。然而,在2019年8月28日下午,和朋友景区游玩时,便被三名民警带到了派出所,8月29日被带回郑州,以朱先生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羁押在看守所。安分守己的朱先生就这样身陷牢狱之灾。事后才知,此事件幕后黑手竟然就是当年与他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开发商。
原来,开发商在报案材料中称,朱先生的拒不搬迁,造成2013年至2017年正常改造项目停滞近5年时间。为了项目的整体改造顺利进行,公司迫于无奈出面与朱先生协商签订了1300余万的补充协议。于是报警维权,这才有了朱先生被抓的一幕。
2019年12月17日,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指控朱先生涉嫌敲诈勒索罪,向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7月30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一审,宣判朱先生犯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涉案赃款全部予以追缴。
朱先生不服上诉后,该案发回重审。2022年11月25日,金水区法院判决朱先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涉案赃款84万元依法予以追缴。宣判后,同年12月9日,金水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称,该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量刑畸轻,对涉案款物处理不当。
目前,朱先生不服重审判决,已经向郑州中院提起上诉,辩护律师期待二审开庭审理,并会作无罪辩护。
开发商给完补偿款,事后反悔还起诉,究竟玩的是什么招数套路!那么,拆迁方的常见套路有哪些,被征收人又该如何破解?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